江蘇全面推行林長制 多部門聯動“大合唱”
日前,江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實施意見》,提出2021年12月底前,全省要全面建立管理職責明確、運行機制順暢的林長制體系。這意味著我省所有的林業資源都將擁有專屬守護者。
作為一個平原省份,江蘇的林長制有什么特色?為全面建立林長制,我省做了哪些探索,成效如何?如何保障林長制落到實處?
突出江蘇特色,
筑牢綠色生態基底
江蘇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沈建輝說,全面推行林長制,是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加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維護國土生態安全的有效舉措,是加快林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林業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制度創新。他說,江蘇森林覆蓋率不高,森林資源彌足珍貴,隨著林長制全面推行,將有效加強我省林業部門基層能力建設,從根本上解決保護發展林業資源力度不夠、責任不實等問題,讓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更有保障。
結合我省林業建設和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的實際,《實施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江蘇特色的措施和要求:
在總體要求中,突出美麗江蘇建設,提出以保障生態安全為導向、以培育森林資源為基礎、以推動綠色富民為要求;在主要目標中,提出“一增、二保、三防”(增加森林蓄積量,保持森林覆蓋率和林地保有量穩定,防控森林火災、防治林業有害生物、防范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總體目標,并根據我省“十四五”規劃,明確了到2025年全省造林綠化、森林撫育、森林覆蓋率、國有林場能力建設、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目標;在組織體系中,提出了總林長和各級林長的設立要求,成立了省級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辦公室,明確了工作職責;在主要任務中,立足我省資源稟賦實際,從提升森林蓄積量、增加碳儲量、優化林種樹種結構、發展林業產業等方面,增加了“提升森林經營水平”內容,并將長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設,國有林場和重點林區通訊、電力、供水等基礎能力建設納入主要任務;在保障措施中,提出了督導考核的具體要求,強調了加強森林文化、自然遺產等生態文化宣傳,明確了各級財政對林長制工作的政策扶持要求。
全面推行林長制是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的必然要求。林長制在我省全面推行,必將有利于聚集資源和力量推進全省林業高質量發展,為美麗江蘇建設筑牢綠色生態基底,更好地推進生態文明和“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
試點示范引領,
豐富完善林長制
2020年,我省將林長制試點納入省委深改委重點工作,在沿江1市7縣(市、區)開展林長制試點。一年來,試點地區建立了縣、鎮、村三級林長制體系,豎立了“林長公示牌”,出臺了林長聯席會議、督查、考核等配套制度。2020年底,我省再增加5個試點縣(市、區),實現全省13個設區市都有試點單位,以點上示范帶動面上突破,為全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我省各試點單位因地制宜、上下聯動,創造出一系列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在實踐中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林長制,形成了林長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鎮村齊抓共管林業資源的良好格局,森林資源培育管護水平全面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和效益穩步提高。
試點過程中,各試點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縣、鎮、村三級林長組織體系,細化了工作責任和任務清單,形成了由林業部門“獨角戲”到多部門聯動“大合唱”的生動局面,彰顯出林長制強大的制度優勢,釋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
“林長制是從基層的實踐總結提升的,要尊重基層的首創精神。”沈建輝說,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膽創新,科學確定林長分級設置、主要任務等,要綜合考慮區域、資源特點和自然生態系統完整性,科學確定林長責任區域,落實好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要切實加強基層能力建設,加大國有林場和重點林區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強化林業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生態護林員等管護人員作用,實現網格化管理,推動森林資源保護責任措施落實落地。
形成閉環體系,
確保林長守林盡責
林長制,首要在“長”,關鍵在“制”。沈建輝表示,林長制的任務落實與否,關鍵在林長。抓落實,就要發揮好“頭雁效應”,壓緊壓實主體責任。我省出臺的《實施意見》,將各級黨委和政府作為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進一步強化了各級黨委政府保護發展林業資源的主體責任和主導作用。通過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就能以“關鍵少數”示范帶動“絕大多數”,做到守林有責、守林負責、守林盡責,推動林長制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細落實。
林長制的核心是落實責任,林長制要見到實效,關鍵在于用好考核這根“指揮棒”。要加強督查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做到定責、履責、督責、問責環環相扣,形成閉環。要嚴格獎懲措施,做得好的及時表揚,履職盡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如此才能激起各級林長守林盡責的擔當,確保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樹有人護、責有人擔。
□ 通訊員 庹祖權 本報記者 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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