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職“掛證取酬族”栽了!56人被黨紀政務處分
“我心存僥幸,以為把證書掛靠到外地企業你們查不到,以為把錢退給企業就不算違紀了。”今年8月,常州市金壇區某局公職人員王某因違規掛證取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去年9月以來,常州紀檢監察機關重點聚焦2013年以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掛證取酬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截至目前,共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63人,黨紀政務立案56人,追繳違紀違法所得160余萬元。
“掛證”是指以獲取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為目的,將本人持有的職業資格證等證書違規提供給非工作單位使用的行為。對于公職人員將個人資格證書掛靠企業特別是獲取報酬問題,相關紀法條規已經明令禁止。然而,由于行業主管部門對掛證人員監督管理力度不夠,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置手段,加之一些公職人員存在僥幸心理,掛證取酬問題仍不時出現。“這種‘坐地來錢’的違規現象不僅擾亂了市場及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更滋生了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土壤。”常州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本次專項治理給出時限自查自糾,明確對如實報告掛證取酬行為并主動上交取酬款的人員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理,對隱瞞不報、拒不糾正者嚴肅查處。自查自糾階段,全市累計上報涉及掛證952人,其中涉及取酬342人,合計上交市縣兩級財政982.3萬元。
在此基礎上,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借助信訪舉報、信息技術等方式,對公職人員違規“掛證取酬”問題進行全面復核,逐漸摸索形成一套運用大數據篩查、確定掛證取酬人員名單、研判違規獲利類別的方法——與市人社局、稅務局、住建局等部門溝通協調,獲取征稅信息、社保信息、發證信息等關鍵數據約16萬條,在技術部門協助下開展多次比對碰撞,縮小涉嫌“掛證取酬”問題范圍,召開2次專題會議集體分析研判,精準鎖定問題線索195條。
今年4月初,王某持有二級建造師資格證卻隱瞞不報的線索移送至金壇區紀委監委。盡管王某在第一次談話階段對掛證取酬為矢口否認,但在辦案人員出示的持證信息、銀行流水等“鐵證”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認了2015年以來將證書掛靠在外省某公司并獲取報酬4萬元的違紀事實。
掛證取酬屢禁不止的背后,是監管制度的缺失。針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職能部門證書監管漏洞,常州市紀委監委督促相關職稱、職業資格主管部門明確從業人員在職在崗規范,清理整頓違規掛證行業亂象,加強對持證人員的常態長效監管。推動職能部門針對掛證企業開展動態核查,撤回74家建筑企業有關資質。同時,推動掛證取酬問題多發單位出臺個人證書報備制度,做到“領證必報”“持證必諾”,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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