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女子花20余萬買到事故車 里程表多出近17萬公里
近日,安徽孫女士在常州的蘇南舊機動車交易市場以20.5萬元買了一輛轎車。車開了沒多久,孫女士就發現汽車燒機油現象嚴重。后來,她到4S店去維修車輛才發現,早在今年1月份,這臺車子就已經跑了近28萬公里。而她在車行看到車子的時候,車子行駛里程表顯示只有10萬余公里,真實公里數比顯示數值足足多出近17萬公里,她認為車輛里程表被做過手腳。
孫女士將車輛送到專業檢測機構“南京市消協汽車維權單位維真驗車”進行驗車又發現,該車很可能是一輛事故車輛。其D柱修復數值高達1338,超正常數值500近兩倍。此外,車輛底盤橡膠件老化,導致一些油封漏油嚴重。
記者從孫女士提供的4S店信息看到,車輛里程數近28萬公里,且曾經出過事故。而后在孫女士提供的車輛買賣協議上看到,協議僅出現原車主和孫女士兩方,并沒有里程數信息以及蕗蕗達精品二手車車行的相關信息。
記者來到蘇南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在市場管理辦公室,見到了負責人朱曉蕓經理。朱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市場實際上只是給商戶提供一個經營場地,屬于租賃關系。對于過戶交易的二手車,他們會和公安機關聯網,把關車輛是否屬于盜搶車輛和拼裝車輛。至于車輛是否調表、是否屬于事故車等,這并不在市場的監測范圍。
隨后,在市場方的幫助下,記者聯系到了蕗蕗達精品二手車車行的負責人馮小玉。至于車輛來源問題,馮小玉表示,車行肯定沒有調過表,只是幫忙售賣,他們承認這車是他們這里經手的。他們也是幫4S店忙,賣輛車,中間錢都沒賺一分。對于為何沒有和孫女士簽訂規范的合同,馮小玉并不愿多說,只是表示,買賣協議有行駛證上的車主和買方就行了。
維權需要法律依據,從孫女士提供的車輛買賣協議來看,此次糾紛并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據常州市蘭陵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也接到了孫女士的投訴,但是看到孫女士的車輛買賣協議后,認為根本沒法幫助孫女士。因為協議中,車主是蔣女士,買方是孫女士。壓根沒有車行的任何信息,從協議上看,都沒法說明車輛是從車行買的。但是孫女士又投訴的是車行,這就讓市場監督部門很為難。
此外,合同里只說了車輛品牌、顏色、車架號、發動機號、車牌號這幾個信息,連購車時候的公里數都沒有寫明。這也從側面反映了,孫女士購車很沒經驗。
對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醒,在車行買車時,合同內一定要有二手車行的信息,以及購買時里程信息,以免后期維權困難。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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