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從緊閉環管理!江蘇進一步加強口岸和交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交匯點訊 近日,江蘇省交通防控組(省空港和水路口岸疫情防控協調組)印發通知,要求從嚴落實外防輸入措施,加強重點人員和重點場所監測預警,堅決守好口岸和交通疫情防線。
從嚴落實外防輸入措施
完善口岸聯防聯控機制。各地要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在涉外機場設立指揮部,在涉外港口設立港口管理委員會,統籌專業力量在機場、港口等重點口岸駐點辦公,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空港口岸、水路口岸建立風險點三級排查工作機制,實行“每日自查、工作隊每2周檢查、工作組每月核查”,及時發現漏洞和薄弱環節,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切實筑牢“外防輸入”防線。
嚴格落實口岸高風險人員個人防護和閉環管理。各地各單位對直接接觸入境人員、冷鏈等貨物及環境的運輸、裝卸、運營、保潔、消毒、檢疫、邊檢、流調問詢、采樣、轉運以及登臨國際航行船舶(含按規定參照國際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管理的船舶)作業等人員,要登記造冊、專班管理,督促做好個人防護,規范佩戴N95/KN95口罩、防護面罩/護目鏡、手套等防護用具,工作期間實施集中住宿、閉環管理、點對點轉運、高頻次核酸檢測等措施,避免與家庭成員和社區普通人群接觸。未完成疫苗全程接種的,不得安排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實行每日健康監測零報告制度,采取輪班制,輪班休息期間,離開專班時嚴格落實“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相關要求。空港口岸要嚴格落實“四指定、四固定、兩集中”規定。水運口岸工作人員要固定崗位,避免交叉作業。
嚴格做好檢測消毒處置工作。各地各單位要督促相關運營單位對口岸貨運場站、候車室、候機樓、機場廊橋和入境人員使用的設施等,定期開展預防性消毒,加大對重點區域以及入境人員和行李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消毒頻次。要對入境交通運輸工具進行消毒,及時開展現場消毒評價;對入境交通運輸工具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進行接收,并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分類收運處置。
加強重點人員和重點場所監測預警
提高重點人員檢測頻次和質量。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提高重點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和質量。閉環管理人員在結束高風險崗位工作后,實施“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期間第1、4、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第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
強化重點場所常態化防控。各地各單位要督促“兩站一場一碼頭”和運輸企業設立衛生防疫監督員和消毒專員,做好進出人員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碼查驗、體溫監測、規范佩戴口罩、“一米線”等工作,規范開展環境消毒,落實各項常態化防控措施。督促“兩站一場一碼頭”利用健康碼、行程卡、購票信息等認真排查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蘇人員,并在“兩站一場一碼頭”設立接駁轉運工作專班,對排查出來的健康碼為黃碼、紅碼旅客及中高風險地區來蘇人員,嚴格按照屬地規定實施相應健康管理措施。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梅劍飛
新華日報全媒體經濟新聞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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