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實事|連云港網友留言后,遲到5年的不動產權證辦成了!
黃啟源
2021年12月16日11:11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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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截圖
“真真能為民辦事的好平臺。”近日,江蘇連云港海州區朐陽街道孔望山社區居民王洪為辦到“久違”的不動產權證后,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發了感謝信。
這是一套本屬于王洪為父母的拆遷安置房,遺憾的是父親2014年在拆遷安置期間去世,由此形成了一系列房產證辦理的難題。父親去世后,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上只有其母親一個人的簽字。
2016年,安置房建好后,王洪為為父母這套拆遷安置房繳納了房屋差額款。但是,由于房屋差額款繳款簽字和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上的簽字不一致,又沒有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導致在安置房買賣合同變更上遇到障礙。
王洪為從海州區不動產交易中心了解得知,辦理安置房買賣合同變更還需要提供一份證明,證明其父親去世后沒有及時公證變更原房屋所有權人。找到了問題所在,困難依然重重。因為這份證明涉及其所在街道、公證部門、住建部門、稅務部門、拆遷指揮部(已撤)、開發公司(公司名稱已變更)等。只有這些部門和單位都簽字蓋章后,證明才能生效。
多方咨詢求助無果,這成了王洪為一家多年來的“心病”。今年4月份,王洪為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進行了反映。讓他沒想到的是,這樣一條留言讓事情很快有了轉機,“3天后,街道就和我聯系協調推進了。”
朐陽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李喬鵬跟蹤參與了該留言辦理的整個過程。李喬鵬告訴人民網,海州區信訪辦第一時間將王洪為的留言轉到街道,“區委和街道負責人都很重視,要求盡快解決王先生的難題。”
破題重點就在于上述“證明”,朐陽街道逐一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證明辦好后又幫王洪為約了公證處加急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將安置房買賣合同戶主變更到王洪為和其母親名下。正常繳稅之后,今年11月23日,王洪為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產權證。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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