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意見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支持
2021年12月29日07:32 |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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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省出臺意見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支持
本報訊 (記者 金亦煒) 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18個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推動實現退役軍人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意見》要求,積極探索適應退役軍人特點的教育培訓方式方法,探索實施“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和學分銀行制度。推廣“互聯網+”教育培訓新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機構組建網絡學院、開設網絡課堂。
在嚴密組織補貼性教育培訓承訓機構遴選方面,《意見》提出建立承訓機構黃頁并實行動態管理,省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每兩年評選公布一批教學質量好、社會信譽度高的優秀承訓機構。分級分類組織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教材編撰和精品課程研發,逐步建立符合退役軍人特點的教育培訓教材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組建退役軍人教育培訓集團(聯盟)。
為了幫助退役軍人實現高質量就業,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錄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年齡可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鼓勵退役軍人發揮特長參與社會治理、穩邊固邊以及中小學校軍事訓練、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等工作。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職位,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公務員定向考錄計劃。各地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
《意見》提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規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個人所得稅。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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